2024年1月29日 星期一

宏論媒觀點/網路傳做票要查辦,那電視亂灌票也查嗎?

陳炳宏/臺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特聘教授

總統大選一結束,網路陸續傳出部分開票所作票的影片,此舉惹怒中選會,已行文法務部調查局等單位依法查辦。但是同樣是媒體亂象,4點1分即有電視台開出近千萬票,但只要稍後跑馬宣稱電腦故障或輸入錯誤,一切就可以船過水無痕嗎?行政機關是在欺網路而怕電視嗎?

從2004年陳呂對連宋,有9家電視台開出的票數超過中選會最終票數後,筆者開始關注電視開票亂象,今年也不例外。根據筆者今年的監看結果,三立新聞台開票「最快」,在4點1分45秒即開出賴清德10票,領先各家電視台;但令人吃驚的是,三立財經台在4點1分55秒卻播出侯友宜388萬9949票、賴清德322萬1497票、柯文哲262萬1753票,共計開出近千萬票的畫面;三立財經台面對這樣離譜的錯誤,在4點33分播出更正啟事。但其實在播出這個更正啟事前,三立新聞台陸續在4點14分13秒及33秒各將柯的票數開到10萬2547票及17萬1562票,也許因為開票完全亂了套,逼得主播當場請副控確認票數是否誤植?接著真是無三不成禮,三立在4點21分41秒誤植柯的票數75萬6092票。雖然後來不斷跑馬宣稱誤植,但電視台是否只要承認誤植就沒事?那網紅只要承認是誤傳,是否也可以無罪呢?政府依法行政不該大小眼吧?

話說回到開票現場,4點02分民視、東森接續開出票數,民視在4點12分率先把賴票數開破10萬,接著在4點22分再將賴票數推增到50萬,以五倍速成長,民視終於在4點32分領先各電視台將賴得票數開破100萬票,短短32分鐘,三位候選人共開出261萬票。但令人好奇的是,為何多數台可以在4點2到3分間開始開出票數?筆者雖然沒擔任過選務工作,但簡單腦袋想想,截止投票3分鐘時,所有選務人員會在幹嘛?有可能開始開票了嗎?也許正在拆票箱而已吧?但2022年TVBS曾宣稱有開票所在4點0分26秒即開出票數。先不管是否屬實,筆者好奇點有二:一是這是哪個投開票所?如果真有,也應該是在極少票數的極偏鄉地區,這些地區會有電視台派工讀生去計票嗎?還是只是找藉口的事後諸葛?二是如果真有4點0分26秒即開出票數,那為何每次選舉電視台都很有默契的一起在4點2到3分才開始開票?面對這種超快速且無厘頭的電視開票行徑,以及26秒開完票的現象,不知通傳會及中選會有何感想?有沒有違反廣電及選罷相關法規?如果都不查不辦,難怪會有人質疑作票。

另外光看一兩家電視台的速度,很難看出電視開票的問題何在?是中選會自己開票慢的問題嗎?當民視在4點32分開出261萬票時,公廣集團的公視與華視各自才開出16萬多票,相差約245萬票,這樣的差距,是公廣集團太混,還是民視太神?請各自解讀。2020年當TVBS在4點41分開出蔡英文破百萬票時,公視當時的鏡面掛0票,今年各台都「長進」了,破百萬票畫面從4點41分推前到4點32分,公視感覺也跟上了,4點5分即開出五票,但這是進步嗎?多數人應該覺得很諷刺吧!

鏡頭再轉到被視為「龜速開票」的中選會,開始開出票數的時間是4點31分,當時柯是7票,賴及侯各是12票,總共開出31票,這是全國17795個投開票所中第一個開完票而報到中選會的開票數,但民視只差一分鐘就已經開出賴破百萬、共261萬票。以中選會的「龜速」對照電視台的「神速」,也只能無言以對。為何無言以對?因為中選會只有一個計票中心,但是各家電視台都神通廣大,不僅利用章魚里估票,還宣稱有各地報票工讀生,有候選人計票中心,更有一家電視台說利用各地候選人的樁腳來報票,票數來源真是來自四面八方,但電視開票究竟如何設計與計票,這問題20年過去了,依舊是個黑洞,但這個「黑洞」是屬於電視台的業務機密,還是因為不可告人?也只有電視台自己心裡有數。

選舉日前,筆者呼籲電視台應事先公開其計票設計與統計方法,但根據開票當天的監看,各台只是很模糊的透過現場記者的報導,含混的說明會有許多計票來源,且統稱叫該台「計票中心」。但這些報票來源有多少,有哪些,如何統整,電視台還是不願意公開,即便公視事先有詳細說明其報票設計,但各台都不願意面對的是,當各地報票結束,為何最終票數還是會等於中選會的開票結果?即便如某台宣稱有上萬報票工讀生,但不要忘了,全台有17795個投開票所,為何萬名工讀生報票結果也等於中選會開票總數?面對這項質疑,電視台再創造一個專用名詞叫「介接」、「接取」,直接點說叫做伺機「切換」到中選會開票數,不然再開下去可能就會像2004年灌爆最終得票數的窘境,所以大概6點30分以後,各台開票鏡面幾乎變成靜止畫面(不要懷疑,電視沒壞,只是票數不敢動而已),例如民視從6點31到6點39分,三位候選人的票數完全不會動,直等到6點42分再「接取」中選會票數,順理成章完成灌票作業。

但即便如此,各台要不要趕緊檢查,在將自估票數畫面切換成中選會票數時,票數是否也跟2004年一樣,其實也有變少呢?今年筆者還是錄到票變少的畫面。

另外再將各台開票的速度比對當天的收視率,幾乎完全吻合「高票數、高收視」的飆票邏輯。根據開票日尼爾森收視率調查,當天前三名收視率時段(晚上5點到8點)都是民視(另4點到5點排第10位),17:54-18:54時段甚至有4.95的收視率,這數字不僅比八點檔還高,也遠高於跨年晚會及三金典禮。其他TVBS晚上6到8點排第4,三立今年感覺有點白忙一場,只靠晚上7點後的評論節目擠進第6。其次,各台下午4-5點時段還是搶到不少的收視率,筆者選前電視台不要灌票、觀眾不要看開票的呼籲,好像沒有效果,電視台靠開快票搶收視的策略證明還是有效的,令人遺憾。

筆者每次選舉都監看各台開票,只是很卑微懇請電視台能誠實面對觀眾,公開計票設計,而監看的目的也很單純,只是盼望台灣社會不應再繼續縱容電視台只為收視率而不顧開票的正確性與選舉的嚴肅性,更期待各界能集思廣益想出解決之道。試想,2004年開票後,選民在藍委號召下包圍總統府,高喊陳水扁作票,難道這動盪跟電視台濫開票無關嗎?只為收視率而傷害台灣的民主,這樣的行徑若說無法可管,我也只能說,天佑台灣!

2024年1月11日 星期四

宏論媒觀點/全民監督電視開票: 在開票前,請電視台先公告其報票及計票設計,以昭公信

陳炳宏/臺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優聘教授

選前最後幾天,全台因大選而激情,各家電視台也忙著準備選舉日的開票作業,工作目標只有一個,就是如何能做到「票開最快、票開最多」,好讓觀眾把遙控器轉到我們家的電視頻道,這樣就可以贏得最高的收視率,然後換到最多的廣告收入,因為電視台都知道,觀眾看開票,遙控器永遠往開最多票數的那台轉,誰會在意正確性啊?

筆者先分享發生在2020年總統大選時電視台的開票實況:當天數個電視台在4點3分左右即紛紛開出票來(不要問我投票結束三分鐘時,投開票所如何能開出選票,但電視台就是能有票數可顯示),T台率先開出506票,到4點41分,T台領先所有電視台,率先讓蔡英文開出破百萬的100萬4618票,這時候我把遙控器轉到「公商合營」(就是要靠收視率換廣告來養活自己,但卻也同時要擔負公共媒體職責)的華視,同樣是4點41分,華視開出的票數只有4萬1999票。然後如果你還有興趣知道多一點,我再告訴你,我在4點41分轉到公共電視,該台螢幕還掛著0票,因為根據中選會的開票紀錄,4點41分時,全國根本沒有任何投開票所已開完票報到中選會來。

以上是我提供當天這三家電視台在4點41分開出的票數,我想了解的是,這時你家的電視遙控器會選擇轉到哪一台?然後再回想,大家看電視開票時,電視的遙控器是不是永遠在往開最快票的那一台轉呢?這就是收視率,就是錢錢錢!所以電視台會照中選會進度來開票,而放棄搶錢的機會嗎?因此當4點56分T台讓蔡英文開出153萬9628票時,三立早在4點55分38秒時,就把蔡總統的票開到208萬3255票,這時候你家的遙控器會不會開始轉到三立呢?
筆者再次「轉播」四年前總統大選電視開票實況的目的很簡單,就是讓愛看電視開票的觀眾了解,當觀眾的心情都是在追開最多票的那台時,這時候便給電視台有見縫插針的機會,因為他們了解觀眾看開票的動機,當然就會用「開最快、開最多」票來吸引遙控器,然後贏得收視率就會有廣告收入。

這個對電視台而言再簡單不過的賺錢邏輯,已經騙台灣關心選舉的觀眾超過20年了。2004年選情緊繃的「世紀大戰」陳呂以647萬1970票多於連宋的644萬2452票而贏得總統大選,結果當天電視台灌票灌紅了眼,共有九家電視台陳呂開出的總票數竟然多於中選會的最後開票結果,中天甚至開破700萬票,導致有些電視台在最後幾分鐘紛紛播出下修陳呂得票數的荒謬畫面,創造出票數越開越少的國際大笑話(這裡可證明校正回歸真的不是陳時中發明的,電視台早已實施了),但此舉讓泛藍選民認定陳水扁作票,上街抗爭紛擾一個月。試想,即使電視台只是想透過快速開票騙到收視率,然後換得廣告收入,但這個自私的舉措讓台灣民主付出的代價,到底該由誰來承擔?

2022年11月26日九合一大選當天,三立與民視的開票節目開出的台北市與屏東縣長選舉的票數有誤,甚至顛倒互換,但通傳會(NCC)只發函呼籲兩家電視台自律及改進,並無任何處罰,令人遺憾。不過NCC宣布發函兩家電視台亂報票改進的同時,該會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亦明示,未來所有新聞台在選舉開票前的報導,應向觀眾清楚說明,電視台自行計票的方式,以及電視台報導的票數來源和計算方式,也就是說票數來源「需有所本」。然後當2023年12月27日幾位關心電視開票亂象的學者召開記者會呼籲電視台應謹守以中選會報票結果為電視開票依歸後,根據中央社報導,NCC今(9)日表示,根據媒體自律協議,電視台開票報導,鏡面票數以「真實、有所本、可供查證」為原則,業者應留存報票作業紀錄,必要時提供查證,NCC屆時也會觀察電視台轉播開票作業。

電視開票亂象到現在20年了,可惜媒體並未記取這個教訓,主管機關也常不知所措,例如NCC要求「真實、有所本、可供查證」的原則還是空話,如果周六的開票亂象再度發生,NCC是否會有所處置,民眾好像也只能靜觀其變。但我實在不覺得被動盼望媒體會自己變好是正確的期待,所以我很想提問,全國關心選舉的民眾今年想不想來發動「全民監督電視開票運動」,一起來教教電視台學會尊重選舉過程及結果?也就是透過人民的他律去督促媒體的自律,與強化行政的法律呢?

據此,我今年除會繼續側錄電視台開票外,我還是衷心希望電視台基於自重及尊重觀眾,能在四點後飆票前,先負責任的公布自己台是如何規劃開票作業、如何抽選並公布開票所(數)、工讀生如何報票,電腦如何計票等作業細節。我強烈期待電視台應該公布這些開票作業的規畫與過程讓觀眾了解,即便其開票設計只是根據小規模票所開票結果的預測法、電腦多變項的模擬推估票數法、或是採用章魚哥里做比例放大報票法等等都行,只要能負責任的公布計票法,那麼觀眾遙控器要轉哪台,這就是觀眾自己的選擇,就沒有騙收視率的疑慮。

我只是不了解,公布計票方式有那麼為難嗎?除非電視台真有不可告人的報票過程。

另外在觀眾方面,如果這周六電視台還是不願意公布計票方法,還讓你看到血壓飆高,這時候我建議身體要緊,記得先去看醫生,然後等下周一上班時,再打電話到NCC檢舉影響你身體健康的電視亂開票,等累計到一定檢舉數,NCC應該就會被迫去了解各台的開票狀況,被檢舉的台越多,被要求到NCC報告的電視台就會越多,如同我前面強調的,對於電視開票亂象,主管機關不施以法律,媒體不懂得自律,那就讓民眾的他律先行,讓政府與媒體都能理解電視開票亂象是該遭譴責,不能輕忽。

最後一句提醒,開票那天遙控器不要老是往開高票的電視台轉,這是騙收視率,觀眾不用幫電視台賺廣告錢。周六投完票順便出去走走,舒緩一下繃緊的情緒,五點前不要因電視台模擬開票而窮緊張,等到5點半或六點,看看網路直播的中選會計票現場,就會有正式的開票結果,這樣真的比較有益身心健康。

資料來源:宏論媒觀點/全民監督電視開票: 在開票前,請電視台先公告其報票及計票設計,以昭公信

2024年1月5日 星期五

深呼吸! 選舉期間不要被媒體牽著鼻子走

舉正火熱,媒體扮演催化劑,閱聽眾成為最佳啦啦隊。幾乎每到選舉,全民一起狂熱,不知道這是否是台灣人的本性,但筆者還是想要先幫大家醒醒腦,記得不要太狂熱,小心被迷昏頭了。

      首先,您想看哪家媒體都沒問題,但請先做一件事,就是要多看幾家多比較,所謂貨比三家不吃虧。台灣民眾有個習慣,總認為自己接觸的媒體最公正,自己不看的都是偏頗的媒體。但事實真是這樣嗎?那些批評「三民自」媒體的人,曾經認真看過那些媒體嗎?難道自己接觸的媒體就都沒有問題嗎?

 

      大家不要輕忽同溫層的影響,越來越多的人已經聽不到跟自己不一樣的聲音了,這絕對不是民主政治之福。所以任何媒體都可接觸,但請在接觸媒體前,先認清它可能有何政治立場或意識形態,然後記住,要多接觸各種顏色的媒體,至少要了解跟你不同顏色的媒體都在報導些什麼?

 

      當然我了解許多人都認為自己沒有顏色,有顏色的都是別人,但如果能多接觸不同媒體,至少可以知己知彼,即便想要去說服不同顏色的朋友,或想跟不同顏色的朋友吵架,也才有豐富的資訊可以辯駁啊。

 

      總結第一點建議,請撥空多看看各種不同政治光譜的媒體,了解他們都在說些什麼,也要對越來越厚的同溫層現象要有點防備心,否則將來摧毀民主的危機就會由此產生。

 

      其次就是注意黨政不當勢力介入媒體,導致立場偏頗的現象。現在許多政黨或政治人物都會想方設法去影響媒體的報導,可能是錢,也可能是權。另外有些媒體也會刻意迎合政黨,形成政媒共謀系統,去達成彼此的特定目的。

 

      例如有些政論節目就是由政黨資助播出的,或者政黨可以指定來賓付費上節目,介入形式不一而足,這些都很難單從節目看出,所以當你在看政論節目時,一定要提醒自己,那可能是政黨指使的言論,用意在打擊對手,所以無聊時看看就好,不要太在意。

 

      另外上節目的名嘴,很重要的功能就是幫節目衝收視率,賺更多廣告收入,所以如果他的收視率高,他拿的通告費就高,導致有些名嘴可以從外太空講到行天宮,也可以從白宮講到子宮,大家真的聽聽就好,因為那都只是個表演事業。

 

      再來就是千萬不要被媒體民調牽著鼻子走。這點我強調過很多遍,也感謝這次藍白爭議,又讓民眾多了解一點媒體民調的眉角,記住,凡抽樣必有誤差,正常抽1,068個樣本,就會有±3%的誤差值,所以候選人間的民調數字差6%都可能沒差異喔。簡單說,民調只是選舉預估勝負很粗糙的參考來源,中間包括抽樣方法、問卷題目,甚至執行時間等有太多的變數足以影響調查結果,真的只能說:就follow your heart!

 

      最後就一定要談選舉當天亂無章法的開票節目。選舉前,許多電視台就會廣招工讀生,說是要到各地計票,以便先於中選會,讓心急的觀眾早點知道選舉結果。但我還是要再說一次,所有電視開票都是模擬的過程,派工讀生只是希望開始的票數不至於太離譜,但全國總共有17,649個(2022年的開票所總數)投開票所,媒體能派多少工讀生,能守多少個投開票所呢?最後還不是要引用中選會的結果。

 

      而且電視台在開票前一個小時(從四點到五點),簡直可以用狂飆來形容,但到傍晚5點半或6點左右,就全部慢下來了,因為它們都沒有忘記2004年發生的電視開票大烏龍:那年陳水扁以647萬1,970票贏連戰,結果有九家電視台開出的陳水扁票數竟然多於中選會的最後結果,中天甚至開破700萬票,導致有些媒體在最後幾分鐘紛紛下修得票數,形成票越開越少的國際大笑話,當時更讓泛藍民眾認為陳水扁作票,上街抗爭紛擾一個月。

 

      這亂象到現在20年了,可惜媒體並未記取這個教訓,還是在想如何用比較高級的騙術繼續來騙取收視率,以換取更高的廣告收入,因為觀眾的遙控器永遠在找開票最快的那台,這就是收視率,就等於是廣告收入!但這個媒體自私的舉措讓台灣民主付出的代價,到底該由誰來承擔?

 

      所以建議投票完,請各位出門走走看看藍天綠地,等6點以後再打開中選會的開票直播網站,看看最新結果就好,不然也可以等到6點以後再開電視看最後結果就好,因為這時候媒體怕會灌爆票數,大概也都會順勢將畫面切到中選會,這時候看開票最合適了,否則引發心臟病又何苦來哉呢?


資料來源:全球中央1月號/2024第181期/第60-61頁/深呼吸! 選舉期間不要被媒體牽著鼻子走


 

2023年11月22日 星期三

宏論媒觀點/做民調是統計學、比民調是數學,但藍白合是政治學

陳炳宏/臺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優聘教授


近期有關藍白合不合幾乎受全民關注,甚至搞到有點集體焦慮的程度,結果當「比民調」成為兩黨共識後,民調突然成為集體焦慮的替代羔羊。不過凡事往好的方向想,讓民調成為爭議重點,也算幫全民上了一堂民調課,更希望可以藉此幫助全民了解長期以來媒體民調的不專業,不要再被媒體民調牽著鼻子走,應該算是藍白合爭議很大的貢獻。


藍白合不合從「做民調」爭到決定「比民調」,結果竟然有人當真,覺得可以比民調高下決定藍白如何搭配,這實在是很奇怪的藍白合前提。筆者為什麼這麼說呢?通常選前爭提名、比高下,應該都是「做民調」決定,但統計學教我們說,如果不是全母體調查,則凡抽樣必有誤差,所以要設誤差值,而如果某次民調抽1068份樣本,誤差值大約±3%,樣本越大,誤差就越小;也就是說,如果調查樣本是1067分,則只要兩人結果差距落在±3%,例如30%及28%,如果用數學來說,30%>28%,有輸有贏,但從統計學上來說,因為落在統計誤差值間,這兩人沒有差異,也就是沒有輸贏。


我猜(僅止於猜)這應該是藍白會決議用±3%的理由,但用做民調的統計學來取代比民調的數學,實在有點瞎,因為比民調的前提實在缺乏統計邏輯的思維。例如每份民調的樣本數都不同,有的可能1067份,有的可能做到2500份,更扯的是,可能每份民調連母體都不同,因為可能有些是採用市話來調查,有些是用手機,更多可能是手機與市話都抽,但比例不同。如此一來,統計學告訴我們,不同母體不能比較,你總不能調查美國人對拜登的滿意度,來比台灣人對蔡英文的滿意度,然後說誰比誰的滿意度高、誰當得比較好?所以根據筆者粗淺的統計學知識,比民調這件事一開始就是怪招,更是亂招。


所以如果藍白會談決議比民調,但輸贏3%,硬要搞出個比民調而不是做民調,筆者個人認為,比民調就是數學。所謂數學就是2>1,我猜柯P當時的想法很簡單(當然我不是他,我無從得知他是不是這樣想,也不了解他統計好不好),這是數學,就是凡是比較結果是他與侯差距落在3%以內,例如柯侯配是30%,侯柯配28%,即使柯侯贏侯柯,但落在3%以內,也就是沒有贏超過3%,他就會接受侯柯配,其實很簡單,也很清楚,因為這時候比民調的3%就是數學,沒有±3%的問題,因為只要柯侯輸侯柯,連輸1%也是輸啊,哪來的6%?


但國民黨一再強調沒有6%的說法,好像也有理,因為統計抽樣就會有誤差,誤差值設定±3%也不是國民黨發明的,也符合統計學,有何錯誤?這好像也對,因為只要侯柯贏了,哪有還需要比是否在輸3%以內呢?但錯就是錯在國民黨把比民調的數學,硬說成做民調的統計學。


所以感覺兩黨說法各有所本,好像也都沒錯,但其實錯就錯在「比民調」這件事,因為做民調是統計學,但比民調筆者還是覺得是數學,只是國民黨認為比民調是統計學,所以會有誤差3%的決議,但柯P不察,內心直覺比民調是數學,就是比大小,就是2>1,差距落在贏3%內他就認輸,結果國民黨硬要用統計學誤差值來解讀「比民調」結果,一黨堅持統計學,一黨堅持數學,當然不會有共識。


不過這裡想趁機提一點,請媒體以後不要再用數學來解釋做民調的結果,不要看到數字結果,就說誰領先誰,或說誰輸誰贏,請注意,民調結果28%不一定大於26%,因為凡抽樣必有誤差,且樣本數大小影響誤差值大小,所以當看到民調數字後,請要先去看樣本數及誤差值,然後再來說誰有沒有領先誰,還是根本無差異呢?拜託拜託,好嗎?也許這次藍白爭議可以讓媒體以後報導民調結果可以更專業些,也是功德一件。


最後至於這爭端到底該如何解讀或解決,其實很簡單,因為藍白合是政治學,都不是爭論的數學或是統計學可以解決的,就讓藍白合回歸政治協商吧!但因為筆者不僅數學不好,統計學也不太好,政治學更差,所以就不評論藍白合爭端如何解了。


資料來源:宏論媒觀點/做民調是統計學、比民調是數學,但藍白合是政治學

2023年10月5日 星期四

全球中央/媒體近用權與公用頻道 你聽過或用過嗎?

文/陳炳宏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

你知道什麼是公用頻道嗎?根據一項臺師大進行的最新調查,台灣大約只有不到兩成的民眾知道且看過公用頻道;說不到兩成算是含蓄,其實確實數字是一成四。為何立法到今年剛好滿30年、用來落實民眾媒體近用權的公用頻道,竟然知名度如此之低?有點令人不解。


話說從頭,1993年立法院通過《有線電視法》,其中第23條規定,有線電視業者必須免費提供十分之一以上頻道作為公益性、藝文性、社教性等節目使用。


但這項法規沒有顧及整體社會實務概況,導致無法落實執行,因此將近10年沒有任何有線電視系統依規定設置,也因為法規的不切實際,導致主管機關新聞局只好在1999年提出《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案,將與公用頻道相關的第25條訂為「免費提供專用頻道供政府機關、學校、團體及當地民眾播送公益性、藝文性、社教性等節目者」。最大變動在於「十分之一」變成「專用頻道」,也就是一個頻道就行。


即便法規已經放寬公用頻道設置的規定,各有線電視系統還是無法(或不想?)落實媒體近用權的職責,當然原因有許多,除業者因為不想花錢經營這個毫無收入的頻道外,另外觀眾對這個權利觀念的薄弱也有關係,當然主管機關不賣力推廣與落實法律規定也難辭其咎,反正原因很多,導致立法30年了,還是有超過八成的民眾不知道自己有這樣的權利。


後來隨著網路科技的發展,隨時上傳自己拍製的影片已成為年輕世代的生活日常,導致透過公用頻道落實媒體近用權的觀念都還沒落實,就馬上面臨挑戰,加上希望有更多頻道可以改播股票台、購物台或宗教台的系統業者應該都很樂見公用頻道的消失,還有主管機關也無法真正理解當年立法的本意而積極推動,因此公用頻道便變成現在這樣的模樣:無人知曉、無人使用、無人在意、無視存在。


時序來到2020年新冠病毒大流行,實體生活紛紛改採線上形式進行,衛福部每日透過電視報告疫情現況。可是問題來了,每天下午兩點防疫指揮中心透過電視聯播記者會向全國民眾報告疫情現況,但除全國疫情外,住高雄的、住台東的民眾,也想透過媒體即時了解在地的疫情現況,這時終於有人想到這個空在那裡無法發揮作用的頻道。


因此後來各縣市民眾在下午兩點聽完全國防疫中心的疫情報告後,就可以轉到有線電視第三頻道公用頻道去看他們的縣市首長報告各縣市自己的疫情防治現況,不用擔心無法透過在地的大眾媒體即時得知當地重要疫情。


只是很遺憾,基於前述三不管理由,各地區民眾雖然知道下午兩點看完全國疫情報導後,可以轉到有線電視第三頻道去看他們自己縣市長的疫情報告,但卻很少人知道是哪一台,或是什麼樣的頻道,系統業者也沒藉此宣傳,導致全台灣錯失一個讓國人了解媒體近用權公用頻道的機會,實在令人扼腕。


根據憲法第11條規定,人民有言論自由,但落實在媒體使用實務上,實在很難讓民眾可以透過媒體自由表達意見,即便可以投書、call-in,但還是有被拒絕的可能。


憲法釋字第364號解釋文亦點明「以廣播及電視方式表達意見,屬於憲法第11條所保障言論自由之範圍。為保障此項自由,國家應對電波頻率之使用為公平合理之分配,對於人民平等『接近使用傳播媒體』之權利,亦應在兼顧傳播媒體編輯自由原則下,予以尊重,並均應以法律定之」,因此有線電視公用頻道成為目前唯一可落實媒體近用權的管道與機制。


30年了,一個善意且落實人民權利的主張卻遭到如此漠視,有人說當前是無所不能上傳的網路世代,誰還會在意可以上傳影片播出自己產製內容的公用頻道啊?對此,我只能說,爾愛其羊,吾愛其禮啊!請繼續讓這個可以維護言論自由及落實媒體近用權的頻道存在,至少一家人可以齊聚在客廳,一起觀賞由家人拍製的影音節目在電視上播出,不也是一件無法被網路取代的功能啊,有何不好呢?


而且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只因為沒人看、沒人用就應該讓它消失,但卻不思考沒人看、沒人用不正是業者推廣不力、政府督責不周的結果,怎可因此就剝奪人民僅存且受法律保障的媒體近用權呢?還有,誰可以保證都不會再發生需要各地公用頻道積極任事的意外事件啊?



資料來源:中央社全球中央雜誌社/媒體近用權與公用頻道 你聽過或用過嗎?

2023年9月4日 星期一

宏論媒觀點/黨政軍三退,準民代(候選人)是否也該被規範?

陳炳宏/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優聘教授

日前已宣布競選下屆立法委員的電視節目主持人于美人公開表示,為因應選戰,將暫別演藝圈,請辭手上的東森超視、三立兩檔節目,引發候選人可否或應否主持電視節目的討論,特別是主持政論節目,更值得關注。現行廣電三法規定,黨政軍必須退出廣電媒體經營,但在選舉期間,作為準政治人物的候選人除可以買媒體刊播廣告外,還在法律灰色地帶間購買新聞報導及節目置入(如參與政論節目、綜藝節目等),甚至擔任節目主持人等,因為這些介入媒體的行為都尚未受法令明文規範。但是候選人採取這類與媒體進行某種形式結盟(主要是交換關係,包括金錢及利益),並且可能影響選情甚巨的作為,是否應該被具體規範?筆者建議在大選日漸逼近的時刻,候選人與媒體間的準政媒曖昧關係,特別是親密關係(如頻繁在各類節目或新聞中露出),台灣社會應該要及時正視。


根據選戰實例顯示,過去候選人除出錢買媒體進行有利其選情的新聞報導外,這幾年還喜歡買座位出席各類節目,包括政論或談話性節目當「客串名嘴」或擔任專訪或專題報導的「特別嘉賓」。因為有選舉相關研究發現,很多民眾在選戰期間喜歡看政論節目,並透過政論節目來認識候選人,進而影響他們的投票決定。因此近幾年參加各類節目成為候選人打開知名度的妙招,而媒體也樂得輕鬆獲利,既然彼此互利,何樂不為?所以每到選舉期間,幾乎每場政論節目都會有一兩位候選人付錢擔任客串名嘴參與討論。而且啊,台灣媒體面對選戰常各據立場,候選人多在媒體露出除有利打開知名度外,媒體連選民市場區隔都能幫候選人做好做滿,因為綠民看綠媒、藍民看藍媒,各媒體的閱聽眾都是同顏色潛在的選民啊。


根據現行法規,付錢客串當名嘴雖有爭議,但未必違法,不過除客串名嘴的角色外,如果候選人「獲(付)邀(錢)」或利用政媒交換關係,在選舉期間主持新聞政論節目或其他類型節目,是不是爭議更大,更需要嚴肅討論呢?以于美人的例子來說,不管于美人的暫時卸下主持棒子,是否是基於主持節目與參與選戰的時間分配的考量,或是嚴肅體認候選人不宜公器私用,藉由擔任節目主持人增加媒體曝光度,以提高贏得勝選的可能性?不管是哪一種,于美人辭去節目主持人的決定,都是值得尊敬的。


候選人能不能上廣電節目,排除出資買置入的爭議外,應該屬於受言論自由保障的範疇,不能禁止,另外媒體基於選戰新聞的需求去訪問候選人,如果媒體能對所有候選人謹守公平、公正報導的原則,候選人受訪也沒什麼不對,也沒什麼不可以的。只是在台灣媒體各具立場的狀況下,實在需要有更明確及嚴格的規範候選人與媒體的親密關係,可惜目前這樣的問題鮮少被正視。所以觀眾就常會看到各媒體新聞報導永遠只會訪問同顏色的候選人,或者給同顏色的候選人比較多的受訪時間或版面,甚至即便各顏色候選人都受訪,但卻讓不同陣營的候選人講些言不及義的話,而讓同陣營的候選人暢談政見,充分展現掩護同顏色候選人的高超報導技巧。


筆者了解,多數關心此議題的專家學者會認為,雖然主管機關對媒體與候選人的關係應有具體規範,而不應只針對在最沒有爭議的如何刊播廣告的行為,但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即便政府立法規範又如何,也許還是會徒勞無功啊!也就是說,許多人對這樣的立法是否真能有成效,也不太具信心。不過由於這事攸關台灣民主與媒體專業,還是寄望各界對於是否應該,或應該如何規範候選人與媒體的互動關係,以及媒體應如何報導選情等議題,至少都能引發正視並公開討論。


例如筆者認為,如果先撇開購買新聞及節目置入不談,至少應該審慎思考與探究是否該修訂法規禁止候選人主持政論節目這件事,或一併討論候選人客串政論節目名嘴的現象(不管是不是買位置或真的只是客串)。首先如果單純只是節目來賓,只要有相關法規規範新聞報導應謹守公平與公正原則,並將置入(購買新聞報導或客串名嘴)納入規範外,應可解決部分疑慮,其他主要爭議還是在於候選人是否可擔任各類節目主持人?這與擔任來賓不可同等看待,因為節目主持人有權決定討論議題,也可以指定來賓,甚至介入討論的立場之爭。因此候選人可否當節目主持人,特別是政論節目的主持人,這背後還會涉及政黨出資買節目時段製作政論節目,或指定來賓的不可說的秘密,都是值得關心選舉公平性,以及媒體選戰角色等議題的社會大眾去深思與探究的。


資料來源:宏論媒觀點/黨政軍三退,準民代(候選人)是否也該被規範?

2023年8月29日 星期二

宏論媒觀點/候選人買媒體經費該不該公開及規範?

陳炳宏/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優聘教授

選舉一到,候選人的選舉廣告及新聞或節目置入滿天飛,但由於候選人不等同商品或服務,且未具行政機關角色,因此可不受規範商品置入行銷的廣電法規,以及規範政府置入宣傳的預算法所管制,所以每到選舉期間,多數參選人或候選人都無所不用其極的買媒體播出其政見訴求或造勢活動的新聞,或是上綜藝節目表演才藝(煮菜啦、唱歌啦),或是出現在政論節目擔任來賓暢所欲言(就是前文說的花錢買座位當「客串名嘴」),花大把鈔票只圖讓民眾只要開電視或上網,都可以隨時看到他們。

嚴格講,如果候選人可以花巨額選舉經費去買媒體廣告及置入而不加以規範的話,其實可以說是政府變相鼓勵金錢政治,因為這筆錢絕對是大錢,但正由於目前尚無規範法規(競選經費上限的規定應該不算是規範此類活動的專屬條文),因此這些年來,每每見到有錢的候選人大買特買媒體,加上各具立場的媒體推波助瀾,形成綿密的宣傳網絡,民眾難逃有錢有勢的候選人大買媒體的轟炸行動,如果他就當選了,那麼然後呢?


目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除對媒體報導候選人新聞有些規範外,包括第49條「廣播電視事業得有償提供時段,供推薦或登記候選人之政黨、候選人從事競選宣傳」及第51條「報紙、雜誌、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所刊登或播送之競選或罷免廣告,應於該廣告中載明或敘明刊播者、出資者及其他相關資訊」,但這些條文所規範的內容未必是筆者關心的問題。雖然目前這樣的法條,理論上算是對媒體與候選人間的關係有些規範,但卻未能精準回應筆者所關心候選人大量買媒體廣告及置入的爭議,因此如果中選會願意修改『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競選經費查核準則』第二條的規定,將候選人購買媒體(不管是廣告或置入)的支出以列舉方式申報,然後再公告所有候選人購買媒體露出的費用,至少做到讓社會各界能公評候選人買媒體露出的各面向問題,在公民社會中透過集體討論或論辯,到底該或不該透過何種規範機制去限制候選人買媒體的問題?如果不談經費額度,即便買廣告不算,買置入至少該被公開討論或批判。


其次如果說現行廣電法規對參選人或候選人之介入媒體行為完全沒有限制,也未必是事實。例如有線廣播電視法第41條即規範擬參選人不得利用有線電視公用頻道進行選舉宣傳。該條文明定系統經營者提供之公用頻道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播送有擬參選人參加,且由政府出資、製作或贊助之節目或廣告。二、播送由政府出資、製作或贊助以擬參選人為題材之節目或廣告。雖然這個條文主要在規範政府及擬參選人的介入媒體宣傳,但如果中選會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可以合作將這條文的精神納入前述候選人申報選舉經費規範中,要求候選人不僅須申報競選經費,並應該條列出購買媒體的所有經費(像報稅那樣的列舉制),這樣至少可以讓候選人買媒體更加透明些,也可以受到公評。雖然筆者也了解,即便如此也無法規範候選人大量買媒體,但至少可以將候選人花錢「買」媒體關係的事實攤在陽光下,並公告讓大眾了解各候選人到底花多少錢買媒體進行選舉宣傳。


但說來遺憾,中選會及通傳會願不願意修法納入這樣的陽光條文,其實立法的生殺大權最終還是落在會被規範的立委當選人身上。當這些候選人當選進入立法院後,他們願不願意公開自己與媒體的金錢關係?恐怕結果還是悲觀的吧。說白一點,這個想法能否具體落實,端視台灣是否是成熟的公民社會?並不是一介學者的呼籲就可以成就的,因此只能先一嘆。


資料來源:宏論媒觀點/候選人買媒體經費該不該公開及規範?